澄清与修改

某部营区车辆定点承修单位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2023-JWEZDG-F3008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某部营区车辆定点承修单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1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

更正内容:

1.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120417:30,更正为:2023120717:30

2.原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修改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资格声明》作为证明材料;②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可证明资信证明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3.原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修改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资格声明》作为证明材料;②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1204

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某部

地址:佛山市某部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7-63519740 

2.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有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平中路海龙大厦三座八楼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0757-83276862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ywzb0312@163.com

 

特此公告。

发布人:佛山市有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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