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2
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营区车辆定点承修单位(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EZDG-F3008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中标家数 |
备注 |
1 |
军选民用车辆维修定点服务 |
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耒阳地区 |
2年 |
1家 |
(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视上年度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年度合同) |
说明: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项目预算:约250,000.00元/年(按实计算)。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资格声明》作为证明材料;②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可证明资信证明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资格声明》作为证明材料;②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每日上午08:30至12: 00,
下午14: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响应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响应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ywzb0312@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YW017+供应商单位名称”,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汇款底单回执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凭汇款底单回执报名,须按磋商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佛山市有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分行(购买磋商文件开户行)
帐号:392000100100713878(购买磋商文件账号)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本含汇款底单回执(回执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
(三)报价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万科金融中心B座负一楼会议室。
(四)报价方式:
1. 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
2. 接受邮寄,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万科金融中心B座丰巢柜(邮寄联系人:张小姐,15820649400)。
(1) 根据实际情况,各响应供应商可以通过快递方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到报价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单位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作保管,响应供应商须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
(2) 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
(3) 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将拒绝接收,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请各响应供应商充分预估快递所需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快递原因导致报价文件迟到的责任;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万科金融中心B座负一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https://www.ywzbgd.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先生
办公电话:0757-83276862
邮 箱:ywzb0312@163.com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平中路海龙大厦三座八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文先生
办公电话:0757-63519740
移动电话:18566330304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有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请自行下载附件:有为-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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